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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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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0858 3、学院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4、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5、学院简介:学院是隶属于北京市教委,面向社会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是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是全国20个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第二条? 招生计划 1、学院高招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理科、单考单招、自主招生类。 2、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原则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5、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院网站在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且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六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bjedu.c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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