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对家庭成员的要求

  如果作为居住在德国的第三世界国家国民的担保人想要带他或她的注册伴侣/配偶,除上述要求外,他们都必须年满18岁。移民配偶或注册伴侣还必须在最基本的德语能力。但是,有时即使满足这些要求,移民局也可能会拒绝您的签证,因为他们可能认为其他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对于一夫多妻婚姻的申请人,如果担保人已经与配偶或注册伴侣一起居住在德国,则不得向其他配偶或伴侣授予签证加入他们。

  

  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或单亲父母都希望将孩子带到德国与他们一起生活,只要父母满足上述要求,德国移民局就会授予这些孩子签证,并且:“担保人”父母必须对孩子拥有唯一的照顾和监护权。

  

  如果是单亲,那么他或她必须拥有对孩子的唯一照顾和监护权。

  

  当父母分享照顾和监护权时,另一方必须将监护权授予“担保人”,以使孩子符合资格。

  

  如果孩子至少具有基本的德语能力,并且能够融入德国当局所认定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主流生活方式,则程序会更快,签证更容易获得。

  

  成年儿童如果一个人希望将他或她的成年子女带到德国,除上述条件外,候选人也不得结婚。只要他们已婚,父母也不能将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带到德国。但是,这并不能消除候选人获得另一种签证的可能性。

  

  父母如果未成年的第三世界国家国民是德国居民,并且没有拥有照料和监护权的人是德国居民,则其生父母和养父母应获得居留许可以与未成年人团聚。

  

  另一方面,居住在德国的成年子女的父母只能加入他们以防止特别困难。

  

  其他家庭成员其他家庭成员,如兄弟姐妹、阿姨、叔叔、侄女和侄子或表亲,也可能被授予居留许可,以便随后移民与外国人团聚,以避免特别困难,即当移民家庭成员需要家庭支持时只能由居住在德国的家庭成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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